冷色浪漫主义
“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”——豪尔赫·路易斯·博尔赫斯
写在前面
我还以为他相对比较冷门,看来是我狭隘了。
豪尔赫·路易斯·博尔赫斯(音译,以下简称博尔赫斯),最早在初中的一份语文试卷上的作文题里看到一句他的诗(以前的我闲着没事总是喜欢把语文试卷上面的阅读写作全给看一遍,纯粹是无聊之举,鉴于当下学习之风盛行,建议有这个时间可以多做两道数学题),当即爱上了这位作家的表达风格。当时一直觉得是个冷门作家,毕竟在大概10年前,走进书店你总是最先看见左边是郭敬明合集右边是韩寒合集,或者反过来,无所谓。再往前是XX小学必读篇目,旁边放着XX小学指定寒暑假作业。基本是看不到博尔赫斯这个名字的。
前两天突然在B站热门看到一个UP主发了一个有关于博尔赫斯的视频,将其称为博尔赫斯笔下的丧系浪漫。一下勾起了我以前翻着看他的诗集的回忆。但是说来又很惭愧,以前无知的我只是沉迷于那些自以为很文艺的诗篇大肆阅读,并没有过多涉猎他的短篇小说等,所以不敢说对这个喜欢的作家有多了解,仅仅只能是喜欢。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写的东西的风格一定也是受到了他的影响。
顺便一提,下面引用的很多句子,由于翻译版本较多,个人又不喜欢原文,所以可能存在细微的差异,理解一下。(随笔的快乐之处就在于一个“随”字,我随心所欲地写,你漫无目的地看就好,该写论文的时候,倒是要记得严谨。)
他笔下的极致浪漫
比起这个名字让人陌生来说,可能他的一首诗更加出名一些——《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》。
《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》
——豪尔赫·路易斯·博尔赫斯
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?
我给你瘦弱的街道、绝望的落日、荒郊的月亮。
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。
我给你我已死去的祖辈,后人们用大理石祭奠的先魂。
我父亲的父亲,阵亡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边境,两颗子弹射穿了他的胸膛,死的时候蓄着胡子,尸体被士兵们用牛皮裹起;
我母亲的祖父——那年才二十四岁——在秘鲁率领三百人冲锋,如今都成了消失的马背上的亡魂。
我给你我的书中所能蕴含的一切悟力,以及我生活所能有的男子气概和幽默。
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。
我给你我设法保全的我自己的核心——不营字造句,不和梦交易,不被时间、欢乐和逆境触动的核心。
我给你早在你出生前多年的一个傍晚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。
我给你关于你生命的诠释,关于你自己的理论,你的真实而惊人的存在。
我给你我的寂寞、我的黑暗、我心的饥渴;我试图用困惑、危险、失败来打动你。
(浙江文艺出版社,2008-2,第10页)
这首诗里面的经典早已被无数次诵读。可能诗人的名字你记不住,但是你会看到这首诗。
一直觉得这首诗是有画面感的,是一种末日的感觉,诗歌仿佛有了颜色一样。一读,我脑海里就出现诗歌里描述的街道、落日、月亮、马革裹尸的亡魂。而在这样一片寂寞的土地上,有一个人试图把自己“献”给另一个人。
特别触动我的一句话,“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”,和周总理给夫人的信里写的,“我这一生都是坚定不移的唯物主义者,唯有你,我希望有来生”,有相似的意味。所以我说,这是一个人试图把自己“献”给另一个人。
而除了这首比较出名的诗之外,博尔赫斯笔下还有专属于他的极致浪漫。
《永久的玫瑰 ――献给苏莎娜·邦巴尔》
——豪尔赫·路易斯·博尔赫斯
伊斯兰历五百年,
波斯从寺院的尖塔上 ,
眺望来自沙漠的长枪的侵犯,
内沙布尔的阿塔尔瞅着一朵玫瑰,
仿佛在沉思,而不是祷告,
他默不出声地对玫瑰说:
——我手里是你的模糊的球体。
时间使我们两个都衰老,并不知道,
今天下午,我们在这个败落的花园里。
你在空气中轻灵湿润。
你一阵阵的芳香 ,
向我衰老的面庞升腾,
那个孩子在梦中的画面里 ,
或者早晨在这个花园里隐约看见你,
但是我比他远就感知你的存在。
你的颜色可能像阳光那么洁白,
或者像月亮那么金灿,
像胜利的剑那么橙黄坚实。
我是盲人,什么都不知道,但我预见到
道路不止一条。每一件事物,
同时又是无数事物。
你是上帝展示在我失明的眼睛前的音乐、 天穹、宫殿、江河、天使、
深沉的玫瑰,隐秘而没有穷期。
(上海译文出版社,2016-8)
以前一直在学,写东西不要把一堆华丽的词堆在一起,一定会适得其反。而博尔赫斯无疑把握住了这一个微妙的平衡。华丽澎湃的词语里又一点都不显得矫情油腻。正如他自己的诗句一样,他的创作就是深沉的玫瑰,隐秘但是没有穷期。
可能是《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》过于突出,让很多人觉得博尔赫斯是一个写情诗的高手,他确实是,但是他的浪漫不局限于情诗,浪漫本身就不局限于爱情。比起上面两首来说,我更愿意认为博尔赫斯是一个思想家,哲学家。
他笔下的极致思考
又回到开头,我说我第一次见到博尔赫斯的作品,是在初中的语文试卷上,这句话是“天堂应是图书馆的模样”。全文如下:
《关于天赐的诗》
——豪尔赫·路易斯·博尔赫斯
上帝同时给我书籍和黑夜,
这可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,
我这样形容他的精心杰作,
且莫当成是抱怨或者指斥。他让一双失去光明的眼睛
主宰起这卷册浩繁的城池,
可是,这双眼睛只能浏览
那藏梦阁里面的荒唐篇什,
算是曙光对其追寻的赏赐。白昼徒然奉献的无数典籍,
就像那些毁于亚历山大的
晦涩难懂的手稿一般玄秘。有位国王
傍着泉水和花园忍渴受饥;
那盲目的图书馆雄伟幽深,
我在其间奔忙却漫无目的。百科辞书、地图册、东方和西方、
世纪更迭、朝代兴亡、
经典、宇宙及宇宙起源学说,
尽数陈列,却对我没有用场。我心里一直都在暗暗设想
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,
我昏昏然缓缓将空幽勘察,
凭借着那迟疑无定的手杖。某种不能称为巧合的力量
在制约着这种种事态变迁,
早就有人也曾在目盲之夕
接受过这茫茫书海和黑暗。我在橱间款步徜徉的时候,
心中常有朦胧的至恐之感:
我就是那位死去了的前辈,
他也曾像我一样踽踽蹒跚。人虽不同,黑暗却完全一样,
是我还是他在写这篇诗章?
既然是厄运相同没有分别,
对我用甚么称呼又有何妨?格罗萨克或者是博尔赫斯,
都在对这可爱的世界瞩望,
这世界在变、在似梦如忘般
迷茫惨淡的灰烬之中衰亡。(摘自豆瓣摘抄)
这首诗挺有意思,是博尔赫斯任职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馆长期间写下,他因为读书,眼睛近乎失明。他在诗里也将其称为“绝妙的讽刺”。
我特别喜欢这首诗,我觉得我产生了一种共鸣。“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”,总是让我想起以前周末就泡在书店里,当时的书店还不管你拆不拆书,书架上总是有无数被拆开的书,有时候甚至觉得是书店故意拆开以供大家阅读的。然后书店还有折叠小板凳,就是那种五颜六色的小板凳,经常去书店还得早一些,不然抢不到小板凳只能坐在台阶上。几乎每周末去书店,台阶上都坐满人,只留下中间仅一个人能过的通道。读起书来更是忘我,喜欢那种沉浸在书里的感觉。对了,我说的书都是所谓的课外书和一些被视为会影响学习的网络小说,漫画等。至于名著,没看多少,这也导致现在的我总是一瓶水不满,半瓶子摇。言归正传,真正沉浸在书里的时候,甭管这是什么书,我真的会希望,此刻的世界上只有你,和书。我甚至希望时间在此刻就凝固了,别到下午4点半我得回家吃饭,我也希望旁边那个小孩不要走来走去的发出噪音,我还希望店员不要时不时就盯着我,搞得好像我偷书了一样,大家不都在看你店的拆开的书嘛,而且又不是我拆的(手动狗头)。倒是越长大,越丧失了读书的时间和乐趣,转而面对一堆专业课本默默地掉头发。
而除去表达自己对阅读的喜爱之外,博尔赫斯的一些观点和思考也很有意思。
世界会变,而我始终如一,我带着悲哀的自负想到。——博尔赫斯《阿莱夫》(王永年译)
以前觉得人总是在变化的,结果后面觉得,每个人身上一些本质的东西是不会变的,不管他或她经历什么,变成什么样,他或她依旧还是他或她。而身处的环境确实是瞬息万变的,没有永恒的固定,我们好像是被流水冲刷的石头,日积月累,每个人变成不同的形状,但是石头总是石头。
玫瑰是玫瑰,花香无意义。——博尔赫斯《七夜》(陈泉译本,129页)
这句话的理解还挺复杂的,网上也有很多不同的解释。我第一次看这句话的时候,我的理解倾向于,当我们给一个东西命名之后,我们就给这个名字赋予了意义,比如我叫Leo,我的朋友提到Leo可能会想到我,也可能会想到梅西。玫瑰叫玫瑰,提到玫瑰我们就想到玫瑰这个花。
那如果玫瑰最开始被叫做橘子呢?设想一下,我们的生活里,不再用玫瑰当做爱情的象征,而是一种被称为橘子的花,它是红色的,很好看。情人节人们总是买橘子送给自己的另一半作为仪式感的证明。人们提到橘子,就联想到浪漫,橘子变成浪漫的代名词。我们的祝福也变成,愿你有数不清的橘子和浪漫。莎士比亚说的也变成,“这无垠的宇宙对我都是虚幻,你才是我的橘子,我全部财产”。其实也不违和,我们觉得违和也只是因为从出生那天起,我们的世界里,有一种红色好看的花被命名为玫瑰而已。莎士比亚也说过“即便玫瑰不叫玫瑰,依旧芳香如故”。玫瑰就算叫橘子,它也只是一朵红色的好看的花而已。
使他觉得遥远的不是时间长,而是两三件不可挽回的事 。——博尔赫斯 《等待》
不得不说,博尔赫斯也是一个通透的人。这就跟昨晚我整理的三篇影评一样,生活和时间一样是单行线,你往前走了,就别奢望回头了,更何况,你还得不断前进做出下一个选择,你回头的时间里,你可能已经又做出了几个错误的选择。时间在固定的流逝,我们短暂的人生并没有什么值得在历史长河里炫耀的意义,我们觉得漫长,只是因为你有放不下的东西,撕扯你的灵魂,拉住你的记忆,让你走的更痛苦一些。
《失眠》
——豪尔赫·路易斯·博尔赫斯
今晚的宇宙具有遗忘的浩渺
和狂热的精确
我徒劳地期待
入梦之前的象征和分崩离析
酒渣色的云使天空显得粗俗
为我紧闭的眼帘带来黎明
(摘自豆瓣摘抄)
用这首作为结尾,不是说我自己失眠了,我只是每次读到博尔赫斯的作品,就觉得自己跟个文盲似的,同样是失眠,博尔赫斯写了诗歌,鱼翅(说唱歌手)写了一首歌《我们在世界的远方擦肩而过》(推荐鱼翅,写的词真的没的说,而且唱的也越来越好),我只会说,我有点睡不着。
写在后面
除去上面提到的,博尔赫斯还有很多非常经典的作品。
他笔下的作品总是带着独特的视角在思考,他自己将思考形容为“最复杂的消遣”,也将自己写作的目的形容为“为了时光流逝使我安心”。
很多时候博尔赫斯会被贴上“丧”的标签或者有人称其为“消极浪漫主义”,其实他不能简单被理解为消极和低沉,反而他的作品充满力量,深渊里总是会开花。
像是他自己说的“人活着就应该热爱生活,而说到热爱生活,人也必须要热爱不幸,失败,孤独”。浪漫和悲观并不冲突,我们时常消极又觉得生活很美好。所以我觉得他更应该称为“冷色浪漫主义”。
终于写完了,再次重申,我只是一个爱好者,我写的时候也很小心翼翼,这篇也费了点时间,看了很多评论和解释,引用的句子也尽量确认。非专业人士,还混杂了很多个人思考,难免有偏颇之处,理解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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